磺酰氯
中文名称:磺酰氯
英文名称:Sulfuryl dichloride
别称:二氯硫酰;磺酰氯;氧氯化硫;氯化硫酰;
分子式: Cl2O2S
分子量: 134.96
CAS登录号: 7791-25-5
质检信息
质检项目 指标值
含量,% ≥97%
灼烧残渣(以硫酸盐计),% ≤0.02
水溶解试验 合格
PSA: 42.52000
LOGP: 1.78960
规格 500毫升
化学特性
磺酰氯是一种无机物化学物质,无色至淡黄色发烟液体,密度1.667沸点69.1 °C熔点-54.1 °C闪点69.1°C折射率n20/D 1.443(lit.)蒸汽密度4.7 (vs air)蒸汽压100 mm Hg ( 17.8 °C)有强烈刺激性气味,对空气、热和湿敏感。在空气中微发烟,久置因微分解成二氧化硫和氯而变成黄色。遇水剧烈反应,微分解为硫酸和盐酸,与冰水能形成似樟脑一样外形的SO2Cl2·15H2O,与碱起强烈反应,能与苯、甲苯、乙醚、冰乙酸和其他有机溶剂混溶。不燃,吸入致命,具腐蚀性和刺激性。对水体有危害。遇水发生剧烈反应,散发出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的氯化氢气体并产生硫酸雾。对很多金属尤其是潮湿空气存在下有腐蚀性SO2Cl2+2H2O=H2SO4+2HCl。
产品用途
磺酰氯用作医药、农药、有机合成的中间体。化学合成氯化剂、磺化剂、氯磺化剂;测定芳香族和脂肪族化合物等。
生产方法
以Cl2和SO2为原料,苯甲酰脲为催化剂,于20~30℃反应制得。反应方程式如:Cl2+SO2→SO2Cl2。
氯化法将干燥的二氧化硫和氯气在活性炭催化剂存在下进行反应,生成的硫酰氯经冷凝,制得硫酰氯成品。其SO2+C12→SO2C12
用活性炭或樟脑为催化剂使二氧化硫与氯气直接反应可制得氯化硫酰:(1)反应管为一至少有6个球的球形冷凝管,在冷凝管的每个球中先填入疏松的玻璃棉达到半满,后在玻璃棉上放上一层颗粒状的活性炭。冷凝管的下端与一吸滤瓶相连,吸滤瓶的支管连接一CaCl2干燥管,以阻挡外界的湿气。反应所用的氯气和二氧化硫从钢瓶中输出,并分别经装有浓硫酸的洗气瓶进行干燥,然后一同进入一储气瓶中混合。当反应管中的空气被驱除干净后,使混合气体从反应管的上部进入,并在反应管外通自来水强烈冷却。当洗气瓶中气体的流速为每秒3~4个气泡时,过20~30min后,即开始有SO2Cl2滴入吸滤瓶中。可用少量SO2Cl2先润湿一下最上面的球中的填充物,以缩短前面的这一段时间。反应生成的产品相当纯净,经一次分馏即可达到要求。(2)反应器为一用冰水冷却的双口烧瓶,其中一口与CaCl2干燥管相连,另一口插入一通至瓶底的气体导入管,此管通过一“T”形管后分别与Cl2和SO2的进气管相连,Cl2和SO2在进入反应装置前都经充分干燥。将10g打碎成粗颗粒的樟脑放在反应瓶中,通入干燥的SO2,直至樟脑饱和了SO2气体成为液体。随后通入Cl2,即被液体吸收,同时液体褪色。当达到饱和后,重新通入SO2,再通入Cl2。当生成约30g SO2Cl2后,即可同时通入Cl2和SO2。当生成的产物达到所需要的量时,可用水浴将SO2Cl2蒸馏出来,第一次蒸馏所得的产物中还含有樟脑,可将其进行仔细地分馏以进一步纯化。精制方法:用樟脑为催化剂制得的硫酰氯含有微量的樟脑,可进行重复蒸馏除去。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硫酰氯 ;氧氯化硫;氯化硫酰;二氯硫酰;磺酰氯
化学品英文名:sulfuryl chloride;sulphuric oxychloride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400-7788689
电子邮件地址:339904316@qq.com
网站地址:https://www.999gou.cn/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磺酰氯 7791-25-5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硫酰氯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性,重者可引起肺水肿。可致皮肤严重灼伤。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遇水剧烈反应,产生有毒气体。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水发生剧烈反应, 散发出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的氯化氢气体。对很多金属尤其是潮湿空气存在下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无意义。
灭火方法:用干粉、干燥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禁止用水、泡沫和酸碱灭火剂灭火。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硫酰氯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如木材、纸、油等)接触。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覆盖泄漏物,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泄漏物,置于一盖子较松的塑料容器中,待处置。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碎石灰石(CaCO3)、苏打灰(Na2CO3)或石灰(CaO)中和。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产生烟雾。防止烟雾和蒸气释放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酸类、碱类、醇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5%。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酸类、碱类、醇类、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PC-TWA(mg/m3): 未制定标准
PC-STEL(mg/m3): 未制定标准 TLV-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 防 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发烟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
pH值: 无资料 熔点(℃): -54.1
沸点(℃): 69.2 相对密度(水=1): 1.6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4.65 饱和蒸气压(kPa): 13.33(17.8℃)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乙酸、苯。
主要用途:硫酰氯用作药剂、有机氯化剂,及用于制造染料、橡胶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酸类、碱类、醇类、过氧化物、胺类、水、活性金属粉末。
避免接触的条件:潮湿空气。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氯化氢、氧化硫、硫化氢。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本品蒸气对呼吸道及粘膜有明显刺激作用,液体可致皮肤重度灼伤。
LD50: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159ppm/4h
刺激性:
致癌性:小鼠皮肤染毒最低中毒剂量(TDL0)2850 mg/kg/1Y-I,按照RTECS标准可致皮肤及附属组织肿瘤。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中和、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81035
UN编号:1834
包装类别:Ⅰ类包装
包装标志:腐蚀品;有毒品
包装方法:耐酸坛或陶瓷瓶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碱类、醇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1年7月2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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