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胍
MSDS安全员 / 2020-05-19
硝酸胍
硝酸胍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硝酸胍;硝酸亚氨脲
化学品英文名:guanidine nitrate;guanidine mononitrate
化学性质:硝酸胍分子式CH5N3·HNO3,分子量122.08,白色粒状固体或结晶性粉末。溶于10份水,溶于乙醇,微溶于丙酮,水溶液呈中性。与木炭、硝酸盐混和后,若接近热源和火焰,能引起爆炸。熔点214℃。水溶解试验合格,pH(10g/L溶液,25℃)5.0~6.0,
铵(NH4),%≤0.1,干燥失量,%≤0.5,含量,%≥98.5,有强氧化性。硝酸胍与盐酸胍、碳酸胍、磷酸胍是常用的四种胍盐,可用于生产磺胺脒、磺胺嘧啶等磺胺类药物和硝基胍、碳酸胍等胍盐的原料,也用于照相材料和消毒剂等。工业上通过双氰胺与硝酸铵反应制备硝酸胍成品。硝酸胍又名“硝酸亚氨脲”,从水中析出者为无色叶片结晶,有中等毒性,分子式:H2NC(NH)NH2HNO3,呈白色颗粒状,溶于水和乙醇,微溶于丙酮,在高温时分解爆炸。熔点:在214~216℃之间。在受高热、猛撞或接触明火,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硫、磷及还原剂混合,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与硝基化合物、氯酸盐及强酸类的混合物对震动和摩擦敏感,并能引起爆炸。贮存时应放在阴凉处,防止高温。硝酸胍应与易燃物、有机物、硝基化合物、氯酸盐或酸类隔离。装卸时要轻装轻卸,要衬垫加固,防止撞击摩擦,若有撒漏物应立即清除干净。消防方法可用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及雾状水。本品联合国编号(UNNo.):1467/5041-1,5.1类,属氧化剂。
化学用途:硝酸胍在农药上不仅是杀虫剂吡虫啉的原料,用于合成下一步中间体硝基胍,还可用作多种磺酰脲类除草剂的中间体,如苄嘧磺隆、吡啶磺隆、氯嘧磺隆等,此外,它也用于合成磺胺类药物以及作为制造炸药、照相材料、消毒剂的原料。
生产方法:其制备方法是双氰胺与硝酸铵反应制得。双氰胺与硝酸铵按1∶2的配比,在120~210℃下进行缩合反应,反应产物进行结晶、切片,即得成品硝酸胍;也可通过氰胺化钙与硝酸作用制得硝酸胍。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硝酸胍 506-93-4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5.1类 氧化剂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硝酸胍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刺激作用,过量吸入可致死。高温下释放出氮氧化物气体,对呼吸道有刺激性。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助燃。与可燃物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受热、接触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加热至150℃ 时分解并爆炸。与硝基化合物和氯酸盐组成的混合物对震动和摩擦敏感并可能爆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有害燃烧产物:无意义。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如木材、纸、油等)接触。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小量泄漏: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在专家指导下清除。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PC-TWA(mg/m3): 未制定标准
PC-STEL(mg/m3): 未制定标准 TLV-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密闭型防毒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白色颗粒。
pH值: 无意义 熔点(℃): 213~215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乙醇,微溶于丙酮,不溶于苯、乙醚。
主要用途:硝酸胍用于制造炸药、消毒剂、照像化学品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硫、磷。
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摩擦、震动、撞击。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氮氧化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730 小鼠经口LD50(mg/kg): 1028
LC50:
刺激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弃处置人员必须接受过专门的爆炸性物质废弃处置培训。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51068
UN编号:1467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氧化剂
包装方法:整车运输:两层坚韧纸袋,其中一层涂沥青,并将有沥青的一面粘合于麻袋上,每袋净重不超过40公斤;塑料袋外榫槽接缝木箱;金属桶(罐)或塑料桶外花格箱。零担运输: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0.5 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外加透笼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0年5月19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https://www.999gou.cn/
修改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