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苯
MSDS安全员 / 2020-04-30
溴苯
溴苯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溴苯
化学品英文名:bromobenzene;phenyl bromide
化学性质:溴苯分子式C6H5Br,分子量157.01,为有机化合物,无色流动液体。有刺鼻的芳香气味。易溶于氯仿和苯,溶于乙醇和乙醚,几乎不溶于水。相对密度(d204)1.4952。熔点-30.6℃。沸点156.2℃。折光率(n20D)1.5590。闪点51℃。有刺激性。是苯在铁粉存在下被溴取代生成的一种苯卤素衍生物,与苯的氯化反应生产氯苯的化学反应原理相同,图1为溴化法制取溴苯的化学反应方程式。本品常温下为无色流动性液体,有令人愉快的芳香气味,与苯、氯仿和石油烃混溶。对皮肤有刺激性,对神经有麻醉性。其毒性较氯苯强。吸入其蒸气可引起贫血及损害肝脏。溴苯进行亲电取代反应较苯难,第二个取代基进入溴原子的邻或对位(与氯苯相似)。溴苯与金属镁作用可生成苯基溴化镁,在有机合成上具有重要用途的格氏试剂。图2为溴苯与金属镁反应生成苯基溴化镁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在实验室中,溴苯是常用的有机合成原料,是生产压敏和热敏染料的原料;二苯醚系列香料的原料;农药原料,生产杀虫剂溴螨酯;医药原料,生产镇痛解热药和止咳药,还可用作油脂、蜡等的溶剂和糠醛的萃取剂。
化学用途:溴苯用于合成医药、农药、染料、溶剂、分析试剂、添加剂、有机合成。
生产方法:由苯与溴反应而得。先将铁粉和苯加入反应器,在搅拌下慢慢加入溴素,加完后于70-80℃保温反应1h,所得粗品用水及5%氢氧化钠溶液洗涤,静置分层,蒸馏、干燥、过滤,最后经常压分馏,取155-157℃馏分而得成品。其制备方法是用苯与溴反应,以铁粉为催化剂进行溴化,溴加完后在70~80℃保温反应1h,然后水洗、干燥、蒸馏而得产品。(化学口诀:苯溴铁屑诉离情,微沸最佳管冷凝,云海茫茫卤酸雾,溴苯无色常变棕。除溴需用碱液洗,漏斗分液便告成。)。解释:1、苯溴铁屑诉离情:意思是说在实验室中是用苯、溴在铁屑做催化剂的条件下制取溴苯。2、微沸最佳管冷凝:“微沸最佳”的意思是说注意控制反应速度,以反应物液面微微沸动为宜,不可太激烈,否则大量苯和溴蒸发出来造成实验失败;“管冷凝”的意思是说跟瓶口垂直的一段长导管除导气外,还可以兼起冷凝器的作用,使蒸发出来的苯或溴回流回去。由于该化学反应的反应物沸点低于生成物沸点,需要使用回流装置减少反应物的损失。3、云海茫茫卤酸雾:意思是说在常温时很快就会看到在导管口出现白雾,这是反应生成的溴化氢遇水蒸气所形成的酸雾。4、溴苯无色常变棕:意思是说把烧瓶里的生成物倒入盛有蒸馏水的烧杯里,烧杯底部有褐棕色的不溶于水的液体,这就是溴苯,它本是比水重的无色液体,由于溶解了溴而常显褐棕色。5、除溴需用碱液洗,漏斗分液便告成:这句的意思是说,除掉溴苯中的溴,可用碱液(常用10%的NaOH)洗涤后,再用分液漏斗分离即可。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溴苯 108-86-1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3类 高闪点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溴苯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刺激上呼吸道,引起咳嗽、胸部不适。高浓度吸入有麻醉作用。液体或雾对眼睛有刺激性。较长时间接触对皮肤有刺激性。口服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迟钝、中枢神经系统影响,甚至发生死亡。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避免饮牛奶、油类,避免饮酒精。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溴化氢。
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7℃,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PC-TWA(mg/m3): 未制定标准
PC-STEL(mg/m3): 未制定标准 TLV-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油状液体,具有苯的气味。
pH值: 无资料 熔点(℃): -30.7
沸点(℃): 156.2 相对密度(水=1): 1.5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5.41 饱和蒸气压(kPa): 0.532(25℃)
燃烧热(kJ/mol): 3124.6 临界温度(℃): 397
临界压力(MPa): 4.52 辛醇/水分配系数: 2.99
闪点(℃): 51 引燃温度(℃): 565
爆炸下限[%(V/V)]: 6.0 爆炸上限[%(V/V)]: 36.5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甲醇、乙醚、丙酮、苯、四氯化碳、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溴苯用于溶剂、分析试剂和有机合成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溴化氢。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属中等毒类。动物吸入和经口中毒,可见轻度呼吸道和粘膜刺激症状,行动无力,对外界刺激反应减弱或消失,出现阵发性痉挛。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2383 小鼠经口LD50(mg/kg): 2700
兔经口LD50(mg/kg): 3300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20411 mg/m3
刺激性: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吸入20mg/m3,4个半月,见生长抑制,抑制神经系统功能;肝功能紊乱,血清和肝脏匀浆中巯基基团下降,血清白蛋白浓度降低。
致突变性:微核试验:小鼠腹腔120mg/kg/24小时。姐妹染色单体互换:仓鼠卵巢500mg/L。DNA修复:大肠杆菌250 mg/L。微核试验:小鼠腹膜腔内给予125 mg/kg/24H。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3547
UN编号:2514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0年4月30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https://www.999gou.cn/
修改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