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运行管理要求和分区原则
化学先生 / 2019-07-15
1、填埋场运行管理要求
在填埋场投入运行之前,要制订一个运行计划。此计划不但要满足常规运行,而且要提出应急措施,以便保证填场的有效利用和环境安全。
填埋场的运行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人场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本标准对废物的人场要求。
(2)散状废物人场后要进行分层碾压,每层厚度视填埋容量和场地情况而定。
(3)填埋场运行中应进行每日覆盖,并视情况进行中问覆盖。
(4)应保证在不同季节气候条件下,填埋场进出口道路通畅。
(5) 填埋工作面应尽可能小,使其得到及时覆盖。
(6)废物堆填表面要维护最小坡度,一般为1+13直:水平)。
(7)通向填埋场的道路应设栏杆和大加以控制。
(8)必须设有醒目的标志牌,指示正确的交通路线。标志牌应满足GB 15562.2的要求。
(9)每个工作日都应有填埋场运行情况的记录,应记录设备工艺控制参数,人场废物来源、种类、数量,废物填埋位置及环境监测数据等。
(10)运行机械的功能要适应废物压实的要求,为了防止发生机械故障等情况,必须有备用机械。
(11)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运行不能暴露在露天进行,必须有遮雨设备,以防止雨水与未进行最终覆盖的废物接触。
(12)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参加环保管理部门的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2、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分区原则
(1)可以使每个填埋区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得到封闭。
(2)使不相容的废物分区填埋。
(3)分区的顺序应有利于废物运输和填埋。
(4)填埋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有关填埋场的全部档案,从废物特性、废物倾倒部位、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封场及封场管理、监测直至验收等全过程所形成的一切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管理条例进行整理与保管,保证完整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