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差的来源
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误差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溶液不遵守光的吸收定律而引起的误差 朗伯-比尔定律要求被测物质的化学稳定性要高,溶液浓度也不可过大。如果浓度过大或显色条件控制得不好,在测定过程中,被测物质逐渐发生离解、缔合,使被测物质的组成改变,所得标准曲线不再成直线,因而产生误差。
其次,吸收定律只是在入射光为较纯的单色光情况下才是正确的。然而,纯粹的单色光是不容易得到的,实际上应用的是一定波长范围内的复合光,当采用复合光进行测定时也会产生偏离吸收定律的现象,往往使标准曲线上部发生弯曲,产生误差。
2.由于操作者主观因素引起的误差 由于操作不够熟练或操作不当;稀释或显色过程的操作不够严格;被测液与标准液不是同时配制的;目视法对观察颜色感觉不够灵敏或长时间观察同一颜色使视觉疲劳,从而难以分辨同一颜色的不同深度;以及样品、试剂等的称量误差;读取吸收度或透光度时估计刻度不够准确等等,所引起的误差都属于主观误差。针对主观误差产生的原因,应努力设法减少或避免。可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保持科学的作风,加强责任感,这样可使主观误差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3.仪器误差 凡由于仪器的原因所引起的误差均属于仪器误差,如仪器不够精密,比色杯的厚度及均匀度不合要求、机械部件灵敏性差、刻度欠准确、光源不够稳定、光电元件失灵、透过滤光片或单色光器的光其波长范围太宽、杂散光的影响等,都会引入误差。为克服由于仪器引起的误差,要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和严格要求按正规操作使用及维护。
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测量条件的选择
1.入射光要选择与测定液有最大吸收的单色光,且波长范围要窄,否则被测物质将吸收杂散光和非最大吸收波长的光,使正常的光吸收减弱,实际吸收度A相对降低而引起误差。在用λ最大处的单色光透过溶液时,溶液的吸收度为最大,指针偏移A值的格数也最多,在这种条件下,既使是较小浓度的被测溶液,也能够明显地观察出偏移的格数来,故灵敏性较高。
2.控制准确的读数范围,读取A或T值要控制在0.8~0.1或20%~80%范围内才好。
3.选择适当的空白(参比)溶液,理想的空白溶液应当是被测液中除去被测组分以外的不吸收单色光的那些物质组成的液体。在具体测定时往往在操作步骤中规定以某液为空白溶液(如蒸馏水等)。
4.根据不同的试样选择适当的显色剂,控制好显色反应的条件如显色剂用量、溶液酸度、显色时间及显色温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