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淀法重量分析中试样的称取和溶解
实验室k / 2019-07-04
称取的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即试样的组成应能代表所要分析物质的平均组成,否则,分析结果毫无意义。为了平均取样,对于液体试样只要充分摇匀或搅匀即可;对固体试样,应先磨细、过筛、然后再充分混匀,并干燥到恒重。至于分析时应取多少试样才合适,要根据样品中被测组分的含量和沉淀的性质来决定。总的说来,试样不能太少,否则称量的相对误差以及各个步骤中所产生的误差在测定数值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使分析结果的准确度降低但也不能取样太多,否则产生的沉淀太多,给过滤和洗涤带来困难。一般情况下,取样量可根据所得沉淀经干燥或灼烧后的重量为标准,即以称量形式的重量为标准具体的说,对比较重的晶形沉淀(如BaSO4)灼烧后沉淀重量应为0.3~0.5克;对体积庞大的胶状沉淀(如Fe(OH)3)灼烧后沉淀(Fe2O3)重量应为0.1克左右;对一般晶形沉淀(如MgNH4PO4)的重量在0.1~0.2克为宜。
试样应称取的重量可根据反应方程式计算求得。
例1 测定Na2SO4·10H2O样品中Na2SO4的百分含量时,如果利用生成BaSO4沉淀的方法,应称取试样多少克?
应称取Na2SO4·10H2O,0.4~0.7克做为试样。
例2 有一含硫约50%的样品,如用沉淀为BaSO4的方法测定该样品中硫的含量时,应取试样多少克?(设最后所得BaSO4沉淀为0.5克)。
应称取含硫50%的试样重为:
0.07×100/50≈0.14克
将干燥后的试样放入干燥清洁的称量瓶中,称量试样和称量瓶的总重量,然后取出称量瓶,拿到准备盛放试样的烧杯上方,打开称量瓶盖,用瓶盖轻轻敲击瓶口上方,使样品落入烧杯中,操作姿势如图5-5所示。估计倒出的试样接近于所需重量时,级缓地直立称量瓶,同时用瓶盖轻轻敲击瓶口,使粘附在瓶口的微粒落回瓶内,盖好瓶盖,再称量一次,两次重量之差,即为称出试样的重量。
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应避免用手直接拿称量瓶,可戴清洁干燥的细线手套或用一干净光洁的塑料薄膜套着称量瓶取放。有时一次倾出的试样量未必恰好合适,还须倾出次甚至三次,直至合适为止。一般称取试样的重量,可在计算量的±10%之间即可。如果试样倾出过多,则只能弃去重新再称。称好的试样用表面皿盖好烧杯。
用减重法连续称取三份试样时,只须称量四次即得。例如:
样品份数
重量(克)
被称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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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Ⅱ |
Ⅲ |
称量瓶和试样
倒出试样后瓶和试样
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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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23
9.3365
0.5358
|
9.3365
8.7842
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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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43
8.2103
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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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快的称取试样,可以先用台秤称取空称量瓶的重量,然后装入适量的样品,再用分析天平进行准确称量。两次重量之差即为试样的大约重量。这样密易估计每次应当倒出多少样品。
称好的试样,可用适当的溶剂溶解,是常用的溶剂是水,所以一般都将试样直接溶解在水中,对于在水中不溶的试样应分别用酸、碱或氧化剂来溶解。溶解后的溶液体积,一般以100~200毫升为宜。
溶解时,溶剂应沿玻璃棒慢慢的倒入烧杯中,以防溅出。如有气体产生,烧杯应用表面皿盖好。要加热时度在水浴或石棉网上小心加热。溶解完毕后,溅附在表面皿上的液滴必须用蒸馏水洗入烧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