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显色剂的选择及用量
所选用的显色剂与被测物质生成的有色化合物的颜色要深,克分子消化系数要大,其它共存物质干扰小;生成的有色化合物的组成要恒定,离解度要小,化学性质要稳定;显色剂本身最好是无色或色极淡,至少要求与反应生成物的颜色的色调上有显著差异。
所加入显色剂的量,要足够与被测物质完全反应的量,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加入显色剂的量应是过量的且要固定量。特别在制备标准管和样品管时,各管加入显色剂的量应该完全相同。
2.显色反应条件
要严格控制显色反应条件,如时间、温度、显色剂的浓度、溶液的pH等。以保证在测定过程中溶液的消光值符合朗伯-比尔定律。减少实验误差,提高实验结果准确度。
3.溶液的颜色
被测溶液的颜色不要太深或者过浅,对消光值的范围应在0.02~1.0之间(即对光的吸收率在90~5%)。如果读数在0.1~0.6之间时,光密度的测量具有最高的准确度。
4.溶液颜色的稳定时间
要求溶液的颜色应该能稳定一定时间,可以较从容地进行比色测定。因为各种颜色反应在加全试剂后显色时间和稳定时间不同;或者由于其它原因在显色后一定时间以后要逐渐褪色。针对这些情况,可以作一条溶液的光密度与放置时间的关系曲线。根据曲线选择颜色达到最深(光密度最大)而且稳定的时间内进行比色。
(1)仪器应放置在固定而且不受震动的工作台上,室内要求与天平室的条件一样严格,所以往往安放在天平室内。
(2)仪器不要受强光照射,而且防止灰尘和潮气进入,不使用时要加防光罩或套盖。干燥剂要经常更换。保持仪器和台上清洁。
(3)在接电源前要注意检查开关、粗细调节器、光路闸门是否都到0或关闭状态。
(4)电源电压和仪器所用电压要相符合,并接地线。
(5)比色槽皿要保持清洁干燥,连续使用时,每次都要蒸馏水冲洗干净,槽外面水珠要用绸布或擦镜纸擦干。不要用手拿透光玻璃面。
(6)滤光片要保持清洁,擦时亦用绸布或擦镜纸。用手指拿时,要拿塑料框。
(7)仪器连续使用时间不要过长,光电比色计不要超过4小时,分光光度计不要超过2小时,要间歇半小时以上オ能再用。不允许使仪器处于工作状态工作人员离开岗位。要随用随开,避免光电池疲劳失效,硒光电池衰老失效后要及时更换新的。
(8)光电比色计的开关从0或1拨到2以前,需插上任一滤光片(最好仪器总是插有一块滤光片),避免光电池过度曝光缩短寿命。分光光度计则随时将光路闸门扳到黑点,关闭好遮盖光路的闸门,保护光电池。
(9)用完仪器,要将所有开关、旋钮、调节器拨回零位或关闭。特别要防止仪器震动,搬动时要小心,保护检流计(使检流计的开关拨到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