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甲烷
中文名称:碘甲烷
中文别名:甲基碘;碘甲烷 095-01
英文名称:iodomethane
分子式: CH3I
分子量: 141.94
CAS号: 74-88-4
质检信息
质检项目 指标值
含量,% ≥98%
PSA: 0.00000
LOGP: 1.05120
化学特性
碘甲烷又称甲基碘是一个卤代烃,是甲烷的一碘取代物,为透明至粉红色液体,密度:2.28 g/mL at 25 °C(lit.)沸点:41-43 °C熔点:−64(lit.)闪点:−18 °F折射率:n20/D 1.530水溶解性:14 g/L (20 ºC)蒸汽密度:4.89 (vs air)蒸汽压:24.09 psi ( 55 °C)有醚样气味,对光敏感。见光后碘被游离而呈棕色,加热至270℃分解。混溶于乙醇、乙醚和石油醚,溶于丙酮和四氯化碳,微溶于水。有毒,吸入致命,具眼腐蚀、刺激性、致敏性和麻醉性,有致癌可能性,对器官有危害。对水体有轻度危害。
产品用途
碘甲烷用作测定羟基;鉴别叔胺;试验吡啶;显微镜用,作为包埋物质检验硅藻类;溶剂;化学合成。碘甲烷是有机合成中常用的甲基化试剂。碘甲烷是SN2取代反应的理想底物,一方面由于其位阻效应很小,便于亲核试剂进攻;另一方面由于碘离子是很好的离去基团。因此,碘甲烷可用于对酚和羧酸进行甲基化反应,碱(K2CO3或Li2CO3)移除羧酸或酚的酸性质子,使之形成羧酸根离子和酚盐离子,然后作为亲核试剂发生SN2反应。
生产方法
1.在甲醇与红磷的混合物中加入碘时,会发生放热反应而生成碘甲烷:5CH3OH+P+2.5I2→5CH3I+H3PO4+H2O反应中生成了三碘化磷中间体,起到了与甲醇发生碘化反应的作用。碘甲烷也可由硫酸二甲酯与碘化钾在碳酸钙存在下反应制得:(CH3O)2SO2+KI→K2SO4+2CH3I先将反应产物蒸馏,然后用Na2S2O3、水和Na2CO3溶液洗涤,便可得到纯净的碘甲烷。
2.由硫酸二甲酯经卤化而得。将水、碘化钾、碳酸钙依次加入反应锅内,搅拌加热使碘化钾完全溶解。升温至60-65℃,滴加硫酸二甲酯,生成的碘甲烷逐渐被蒸出,收集蒸馏物,分去水层即为碘甲烷。进一步精制时,可经无水氯化钙干燥,加几粒碘化钾进行蒸馏,收集41-43℃馏分即可,收率约9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碘甲烷;甲基碘
化学品英文名:iodomethane;Methyl iodide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0598-7509639
电子邮件地址:339904316@qq.com
网站地址:https://www.999gou.cn/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碘甲烷 74-88-4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碘甲烷本品对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有损害作用,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 早期出现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心悸、胸闷;症状加重可出现视力减退、复视、言语困难、定向障碍,甚至发生幻觉、抽搐、瘫痪、昏迷,符合中毒性脑水肿。少数患者以代谢性酸中毒表现为主,意识障碍可不明显,但1~2天后病情可突然恶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部分病例有周围神经损害。眼污染可致角膜损伤。皮肤污染可致皮炎。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
环境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可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避免饮牛奶、油类,避免饮酒精。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碘化物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碘化氢。
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收集于容器中。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 PC-TWA(mg/m3): 10[皮]
PC-STEL(mg/m3): 25*[皮] TLV-C(mg/m3): -
TLV-TWA(mg/m3): 2ppm[皮]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1,2-萘醌-4-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 防 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特臭。见光变成棕色。
pH值: 无资料 熔点(℃): -66.5
沸点(℃): 42.5 相对密度(水=1): 2.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4.89 饱和蒸气压(kPa): 50(20℃)
燃烧热(kJ/mol): 813.8 临界温度(℃): 254.8
临界压力(MPa): 7.36 辛醇/水分配系数: 1.51~1.69
闪点(℃): 无资料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碘甲烷用于医药、有机合成、吡啶的检验、显微镜检查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碱、亚氯酸银、钠、镁、锌等。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碘化氢。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属中等毒类。大鼠、小鼠比豚鼠敏感。吸入后,出现闭目、流涎、流涕等粘膜刺激症状;高浓度时,出现侧卧、蜷伏、呼吸困难、反射消失直至死亡。未死动物可在2~3周内恢复。死亡动物尸检见有:肺淤血、出血和肺气肿,有炎症细胞浸润,肾和肾上腺充血,肝细胞和肾小管细胞浑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76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1300mg/m3/4h
刺激性:
人经皮:1g,30分钟,轻度刺激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性:鼠伤寒沙门氏菌2μl/皿;大肠杆菌20μmol/L。哺乳动物体细胞突变性:小鼠淋巴细胞15mg/L,2小时。DNA损伤:大肠杆菌1 umol/L。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组3,现有的证据不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类。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土壤半衰期-高(小时):672
土壤半衰期-低(小时):168
空气半衰期-高(小时):5348
空气半衰期-低(小时):535
地表水半衰期-高(小时):672
地表水半衰期-低(小时):168
地下水半衰期-高(小时):1344
地下水半衰期-低(小时):336
水相生物降解-好氧-高(小时):672
水相生物降解-好氧-低(小时):168
水相生物降解-厌氧-高(小时):2688
水相生物降解-厌氧-低(小时):672
非生物降解性:
光解最大光吸收-高(纳米):260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1440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480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5348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535
一级水解半衰期(小时):2640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注意对大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568
UN编号:2644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有毒品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危险化学品名录;
剧毒化学品目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3年2月15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