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铊
MSDS安全员 / 2020-08-09
碳酸铊
碳酸铊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碳酸铊;碳酸亚铊
化学品英文名:thallium carbonate;thallous carbonate
化学性质:碳酸铊化学式CO3Tl2,分子量468.78,无色或白色结晶。密度7.1lg/cm3。熔点272℃。有毒。易溶于沸水 (27.2 g/100 mL (100 °C)),能溶于水,不溶于醇、醚和丙酮。具高折光性质,是元素周期表中第6周期ⅢA族元素之一,在自然环境中含量很低,是一种伴生元素。铊在盐酸和稀硫酸中溶解缓慢,在硝酸中溶解迅速。铊原子的外电子层构型为[Xe]4f145d106s26p1,铊有+1和+3两种价态,+1价化合物比+3价稳定。铊有28个同位素,其质量数为191~210,203Tl和205Tl是天然同位素。
化学用途:碳酸铊由氢氧化亚铊溶液通二氧化碳气体制取。制备铊化合物原料。用于分析二氧化硫和光谱分析,制造人造钻石和特种玻璃添加剂。
生产方法:铊主要从有色重金属硫化矿冶炼过程中作为副产品回收,铊的氧化物氧化铊(或三氧化二铊)、氧化亚铊(或一氧化铊)挥发性强,在铜、铅、锌硫化物精矿焙烧、烧结和冶炼时大部分挥发进入烟尘。如炼铅时约有60%~70%的铊进入烧结、焙烧烟尘中。铅鼓风炉烟尘的铊含量约占精矿中铊含量的23%。硫酸厂焙烧黄铁矿时,炉气净化系统的富铊烟尘也可作为提取铊的原料。
铊在冶炼原料中含量很低,必须先行富集。火法富集可使物料的含铊量提高10倍以上。烟尘中的铊多半是氧化铊、硫酸铊和氯化铊。用稀硫酸浸出含铊烟尘时,锌、镉、铁及其他元素同时进入溶液。含铊0.05~1 g/L的稀溶液可用高锰酸钾将TI+氧化成Tl3+,根据铊、锌、镉在不同的pH值溶液中沉淀的原理,以氢氧化钠中和溶液pH值至4~5,并加热至70~80℃,使铊从溶液中以氢氧化铊的形态沉淀析出。如溶液含铊大于5 g/L时,可在20℃加过量的氯化钠使铊以难溶的氯化铊形态沉淀下来。
工业上回收铊的方法很多,以铅烧结烟尘回收铊为例:铅烧结烟尘经反射炉熔炼富集后,得到含铊2%左右的富铊灰,用浓度为120~150 g/L硫酸浸出,固液比为1:5,温度为90℃,搅拌4h,浸出率在95%以上。利用处理铝、锌、铜、锰等金属冶炼过程的副产品作为原料,经湿法冶炼制得金属铊。湿法将有色金属冶炼过程的副产品作为原料,加入硫酸进行抽提时生成硫酸铊,再用锌粉制成海绵状铊,加入硫酸溶解海绵铊,再加入碳酸钠进行反应生成碳酸铊,向其中加入硫酸,所制得的溶液再用锌处理,得到纯度为99%。
高纯度铊可采用电解精炼法。用一般方法制得的铊,尚含有铜、铅、镉等杂质,先用碱和硝酸钠与金属铊进行熔炼,使铅生成铅酸钠(Na2PbO2)而被除去,如铅含量超过0.03%,则需熔炼两次。这样也可使铜、镉成为氢氧化物而被除去。电解精炼时,阴极用纯铊或钽片,电解质中铊含量为30~40 g/L,硫酸浓度为70 g/L,温度为55~60℃,阴极电流密度为100A/m2,阳极电流密度为200A/m2,阳极套以布套。经过两次到三次电解精炼,可获得99.999%的高纯铊。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400-7788689
电子邮件地址:339904316@qq.com
网站地址:https://www.999gou.cn/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碳酸铊 6533-73-9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碳酸铊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并引起严重的心、肝、肾损害。中毒时主要产生神经和消化系统损伤的表现,进而出现局限的肢体麻痹、震颤、呼吸困难、呕吐及出血性腹泻,少尿或无尿,最后死于呼吸和循环衰竭。脱发是其中毒的特征表现,可累及全身毛发,但眉毛内侧1/3不受累。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如伤者神志清醒,催吐,洗胃。用1%碘化钠或1%碘化钾溶液洗胃效果更佳。口服牛奶、淀粉膏、氢氧化铝凝胶、次碳酸铋。口服活性碳悬液,用硫酸钠、硫酸镁或蓖麻油导泻。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身不能燃烧。遇高热分解释出高毒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无意义。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覆盖泄漏物,减少飞散。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净、干燥、盖子较松的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 PC-TWA(mg/m3): 0.05[皮,按TI计]
PC-STEL(mg/m3): 0.1[皮,按TI计] TLV-C(mg/m3): -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密闭型防毒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白色单斜晶体。
pH值: 无意义 熔点(℃): 272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7.1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水,不溶于醇、醚、丙酮。
主要用途:碳酸铊用作杀菌剂、人造金刚石的原料及用于分析。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15 大鼠经皮LD50(mg/kg): 117
小鼠经口LD50(mg/kg): 21
LC50:
刺激性:
致突变性:DNA损伤:大鼠胚胎1μmol/L。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经口100ng/kg。显性致死试验:大鼠经口5ng/kg。
其 他:小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366μg/kg(雄性交配前26周),对精子生成(包括遗传物质、形态、运动能力、计数)有影响。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破损容器禁止重新使用,要在规定场所掩埋。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023
UN编号:1707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剧毒品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危险化学品名录;
剧毒化学品目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0年8月3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