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装卸消防安全管理
化学先生 / 2019-07-05
危险化学品装卸消防安全管理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 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人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人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单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振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员医默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 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 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气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 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