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甲醛
化学品英文名:formaldehyde;methanal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400-7788689
电子邮件地址:339904316@qq.com
网站地址:https://www.999gou.cn/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甲醛 50-00-0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8.3类 其它腐蚀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甲醛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害。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甲醛对人有致癌性。
环境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甲醛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口服牛奶、醋酸胺水溶液。催吐,用稀氨水溶液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消除所有点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腐、防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亚硫酸氢(NaHSO3)中和。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M4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0.5 PC-TWA(mg/m3): -
PC-STEL(mg/m3): - TLV-C(mg/m3): 0.37
TLV-TWA(mg/m3):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pH值: 无资料 熔点(℃): -92
沸点(℃): -19.4 相对密度(水=1): 1.09~1.1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1 饱和蒸气压(kPa): 13.33(-57.3℃)
燃烧热(kJ/mol): 2345.0 临界温度(℃): 137.2
临界压力(MPa): 6.81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50(37%) 引燃温度(℃): 430
爆炸下限[%(V/V)]: 7.0 爆炸上限[%(V/V)]: 73.0
溶解性: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甲醛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也是炸药、染料、医药、农药的原料,也作杀菌剂、消毒剂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空气。
聚合危害:聚合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接触后即发生皮肤和粘膜强烈刺激作用。动物吸入甲醛对眼和呼吸道产生明显刺激。中毒死亡后尸检见:肺水肿与出血,肝、肾充血及血管周围水肿。吸入一定量的甲醛,也可能引起较弱的麻醉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损害作用。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100 小鼠经口LD50(mg/kg): 42
兔经皮LD50(mg/kg): 270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590 mg/m3
刺激性:
人经皮:150μg/3天(间歇),轻度刺激。
人经眼:1ppm/6分钟(非标准接触),轻度刺激。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吸入50~70mg/m3,1小时/天,3天/周,35周, 发现气管及支气管基底细胞增生及生化改变。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4mg/L。哺乳动物体细胞突变:人淋巴细胞130μmol/L。姐妹染色单体互换:人淋巴细胞37pph。
致畸性:大鼠孕后1-21天经口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0)168 mg/kg,致肝胆管系统发育畸形。小鼠孕后7-14天腹腔内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0)240 mg/kg,致颅面部(包括鼻、舌)、致肌肉骨骼系统发育畸形。大鼠孕后1-21天腹腔内给予最低中毒剂量(TDL0)10.5 mg/kg,致肝胆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发育畸形。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组1,对人类是致癌物。
其 他: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200mg/kg(1天,雄性),对精子生存有影响。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12μg/m3/24小时(孕1~22天),引起新生鼠生化和代谢改变。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半数致死浓度LC50:96-7200mg/l/96h(鱼)
半数效应浓度EC50:2mg/l/48h(水蚤)
半数抑制浓度IC50:0.39-14mg/l/72h(藻类)
生物降解性:
BOD5:60%
土壤半衰期-高(小时):168
土壤半衰期-低(小时):24
空气半衰期-高(小时):6
空气半衰期-低(小时):1.25
地表水半衰期-高(小时):168
地表水半衰期-低(小时):24
地下水半衰期-高(小时):336
地下水半衰期-低(小时):48
水相生物降解-好氧-高(小时):168
水相生物降解-好氧-低(小时):24
水相生物降解-厌氧-高(小时):672
水相生物降解-厌氧-低(小时):96
水相生物降解-二次沉降处理-高(小时):99%
水相生物降解-二次沉降处理-低(小时):57%
非生物降解性:
水相光解半衰期-高(小时):6
水相光解半衰期-低(小时):1.25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1.9E+05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4813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高(小时):71.3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低(小时):7.13
COD:100%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83012
UN编号:1198;2209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腐蚀品;有毒品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全开口钢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危险化学品名录;
高毒物品目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2年8月16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暂无
文件来源: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作